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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汇总)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01

 2020年度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汇总)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机构设置、职责(内设机构数量,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为加强对朝阳区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推动朝阳区文化事业的发展,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朝编[2004]40号)批复,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朝阳区文联)为区级群众团体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朝阳区文联是由朝阳区各文艺协会和文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朝阳区委区政府联系文艺家的侨联和纽带,现有九个协会和一个艺术团:即朝阳区书法家协会、朝阳区美术家协会、朝阳区民间文艺家协会、朝阳区摄影家协会、朝阳区音乐家协会、朝阳区油画家协会、朝阳区曲艺家协会和朝阳艺术团。主要职责:负责所属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地区文学艺术活动的开展。截止2020年底,协会共有会员1500余人,朝阳艺术团5000余人。直属事业单位有朝阳书画院。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6人,实有人数6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295.960901万元,比上年减少15.470519万元,下降1.1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64.527698万元,比上年减少10.022401万元,下降0.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4.527679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他收入0.0000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35.107565万元,比上年减少44.890652万元,下降-3.51%,其中:基本支出331.4207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83%;项目支出903.6868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5.1075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775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14.06506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859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3%;卫生健康支出16.979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4.07751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4.077514万元,增长100%。其中:

 

 

  “宣传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74.07751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4.077514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中心项目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114.06506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8.885067万元,增长3.62%。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0年度决算1,114.06506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8.885067万元,增长3.62%。主要用于安排群众文化活动、主题活动、文化和旅游服务保障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9.98598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055984万元,增长7.3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9.98598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055984万元,增长7.36%。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6.979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01000万元,下降6.0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16.979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01000万元,下降6.09%。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31.42075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879185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20000万元减少1.0408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110000万元减少0.11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87918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10000万元减少0.9308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0.87918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10000万元减少0.93081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7918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7.75357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21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210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21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90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7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台,19.620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06.3209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在以下四项基础上,至少增加一项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没有专业性较强名词的,可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等进行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扩大参与率,增强影响力、提高群众文化艺术水平,努力实现高品位、高质量、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增强文化自觉自信,促进朝阳区文化繁荣发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良好。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14.29%,涉及金额600万元,区文联部门项目按照预期计划顺利完成,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管好用好财政项目资金,根据区财政批复的财政专项经费,区文联在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要求、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严格要求,明确财务审计科负责项目资金预算、资金拨付和财务结算管理,项目资金得到有效的监管。项目资金在支出中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各项目能做到按照实施进度控制项目经费支出,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方面问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汇总)表

附件2:群众文化活动绩效自评表